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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名的受害者 (第1/1页)
【受害者】 被欺负的一方。 【媒T嘉宾】 你们思考一下,会上节目的都是谁? 都是有一定曝光率的。 那有受害者上节目的情况又是怎麽样呢? 几乎没有。 【统计学】 根据中华民国法律,划6个直辖市,其中分为11个县、3个市。 6 11 3=20 如果全台湾每天最少20多个案件。 那麽为什麽──这些人上节目的b例──却不到万分之一呢? 【颠倒】 10000/20件=500 500/30天=16个月 16/12=1年 500个案件需要花至少16个月,至少一年4个月去处理。 【伸张正义】 只要所有受害者的事都没有被公开过,这个社会就没有任何公平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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